刁翎镇基本资料

刁翎镇介绍

地名由来:“刁翎”系满语,意为“未开垦之地”。清末称“雕翎”,后简写为“刁翎”。另有传说,小锅盔山附近,曾有一巨雕叼着一只羽翎,飞至此处吐掉羽翎,长鸣一声后飞走,此传说演变成地名。

2014年7月,刁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刁翎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刁翎镇位于县城北偏西69公里处,东经129°59′,北纬45°46′。镇区四至北与依兰县接壤,东北、东接勃利县,南依建堂乡,西与三道通镇相连。刁翎镇总面积673.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7544.7亩。

该镇大部分处于低山区,小部分处于河谷川地平原区。境内群山环抱,河流纵横。西南端与三道通镇、建堂乡交界处的小锅盔山海拔886米,是全镇最高点。乌斯浑河从镇区中部纵贯全境,沿途接纳源发河、湖里信子沟河、马蹄沟河等大小支流后,在镇区北端东岗子村西注入牡丹江。在乌斯浑河两岸河谷冲积平原上分布着千顷良田,这里土质肥沃,气候适宜,使该镇素享“鱼米之乡”美称。林依公路贯穿刁翎全境。

刁翎镇域位于林口县城北70公里处,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山乡集镇。这里依山傍水、风光旖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素有“刁翎甸子赛北京”的美誉。

解放前,刁翎镇经济绝大部分是农业。工业生产十分落后,只有磨坊、油坊、酒坊、粉坊等手工作坊。民国初期,商业刚刚发展起来,只有一些小本经营的摊床和店铺。沦陷时期至解放战争时期,商业发展逐步加快,建成了较大的集镇,有多处商号和店铺,比较繁华。

建国后,刁翎镇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艰苦奋斗,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经过50多年的努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健、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2004年,全镇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一免两补”惠民政策,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7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28元,三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

“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景区位于林口县乌斯浑河畔——刁翎镇境内,2009开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占地70000平方米的人工湖、1600平方米的“八女投江”遗址纪念馆、50000平方米的文化碑廊

刁翎四烈士陵园

林口县刁翎镇是抗日联军与日寇长期斗争、我人民解放军追剿-中央胡匪的革命老区中心城镇。而坐落在镇中心小山丘上的“四烈士陵园”则更添几分庄严气氛。四烈士即是王兆昌、尹良雨、张建堂、李雷。他们是在

历史沿革:

清末,属依兰府管辖。

清宣统二年(1910)设刁翎区。

1913年以后,初为依兰县刁翎区,1927年改为第五区。

1933年改为兴隆镇保。

1938年改设兴隆村。

1947年1月,将依兰县南部刁翎及三道通一带划出,设置刁翎县,为县政府驻地。

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设置第八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置刁翎乡。

1958年9月,与黑背乡合并成立刁翎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原黑背乡划出,设立双丰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撤销刁翎人民公社,设立刁翎镇。

2001年1月双丰乡并入。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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