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镇基本资料

海林镇介绍

地名由来:原称帐房山。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在此建火车站,因位于海浪河北岸,取“海浪”谐音命名“海林站”,后成为地名。“海浪”系满语,意为“榆树”。

海林镇地处海林市的中心地带,南与宁安市接壤,东西与海南乡和长汀镇为邻,是海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全镇辖区面积666.2平方公里,占全市的7.5%;全镇总人口1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万,均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0%。现有耕地面积21.7万亩,占全市的27%;行政村32个,占全市村总数15%。

海林镇属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全年日照为2528小时,年平均气温3.6度,无霜期为150多天,年平均降雨量544毫米。境内资源丰富,有矿产、石材、林木、水能、旅游等自然资源,是镇域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

镇政府办公综合大楼座落在西河路北端,2001年3月破土动工,当年10月竣工,已交付使用。工程总建筑面积10,53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833平方米,总造价900万元。该建筑造型典雅,质量优良,配套功能完善,内外装饰大方,成为我市的标志性建筑,彻底改善了镇政府的办公条件和环境,加快了城市西部开发进程。镇政府通讯交通便利。东距牡丹江市22公里,西距省会哈尔滨300公里。滨绥、牡长铁路横贯东西,301国道和海长旅游公路穿越境内,环乡公路四通八达。全镇32个行政村,村村有直通市区的往返客车。全镇通讯发达,光缆系统遍布城乡,万门程控电话直拨国内外,移动电话及传呼机的拥有率逐年递增。

镇内各项社会事业发达。拥有学校33所,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2个,其中卫生院1个,预防保健站1个,村门诊部49个,基本实现了镇村医疗一体化。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海林市级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已迈入全国的先进行列。全镇32个村,全部安装了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入村率达100%。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0%,主次干道硬化路面铺装率达98%。金融保险、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社会服务设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全镇社会发展良好,治安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改革开放以来,海林镇的经济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个体私营经济为补充,农科教为一体,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综合经济实力较强,在海林市所属各乡镇中名列前茅,被誉为“丹江第一镇”。

九公里城址

九公里城址位于海林镇九公里火车站西一公里的海浪河左岸的山丘顶上,年代为唐渤海—辽金,类别为古遗址。2005年1月31日,九公里城址被公布为第5批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清代中晚期,称“帐房山”。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在此建火车站,定名“海林”。

始成为地名。

清宣统二年(1910年),隶属宁安府。

1921年属宁安县团聚乡。

1933年设海林保。

1939年设海林村,后改称海林街。

1946年8月设置新海县,为新海县驻地,设置海林区。

1948年8月,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设海林区。

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

1955年复称海林区。

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管辖,同年11月设置海林镇。

1958年9月,成立海林人民公社。

1962年10月30日,恢复海林县,为海林县驻地。

1964年5月,将海林人民公社划分为海林镇人民公社和新合人民公社。

1980年6月,撤销海林镇人民公社,改设海林镇。

2001年2月,将石河、新合两乡并入。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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