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基本资料

林口县介绍

地名由来:因地处老爷岭和张广才岭交接的峡口地带,森林茂密,有森林之口之称,故名;另据《中国地名辞源》:该县因处于森林覆盖的老爷岭和完达山之交接处得名;又说因县位于老虎岭和完达山的交接口的林口镇,故名。

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林口县为国家级制种大县(玉米)。

2021年9月,林口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林口县人口数量为23.82万人,位列牡丹江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046位。

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林口县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0年7月,商务部公布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林口县入选。

2020年6月,林口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2018年2月,林口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市北部,因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森林峡口处而得名。东毗鸡西、鸡东,西连方正、海林,南交牡丹江、穆棱,北接依兰、勃利,地域面积6688平方公里,辖11镇176个行政村,人口32万,耕地268万亩,是中国红树莓之乡、中国冬果沙棘之乡、国家级籽用南瓜生产基地县、国家级玉米杂交制种基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沙棘)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县、省级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县。

矿产资源富集。林口县是全国百个资源富县之一,已探明矿产资源42种,石墨、花岗岩、方解石、石灰石、铁矿石、硅线石、煤炭等储量丰富。石墨初步探明矿物储量超6000万吨,正着力打造中国高端石墨生产基地;花岗岩储量1.8亿立方米,产品块度大、质地优、色泽好,备受国内外客商青睐;素有“天下第一白”美誉的方解石,矿物量2700万吨以上,是生物制药和精细化工的重要原料;石灰石储量品位皆佳,中国建材北方水泥集团正在投资建设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煤炭储量丰富,为发展煤焦化工产业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

农林物产丰富。林口县是全国双百万亩人工林县和全国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森林覆盖率达65%,猴头、松茸、人参等可食用或药用的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是发展木材加工产业和林下经济的首选之地。中药材种植发展到13万亩,沙棘发展到15万亩,大鹅存栏近100万只,经济作物达54万亩,“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7个,农业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0户。建有东北三省标准化最高的莲花烤烟基地单元,是黑龙江省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县。林口白鲜皮、林口黄芪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奎山粉条”多次被评为“黑龙江名牌”“黑龙江著名商标”。

文化底蕴深厚。林口县1939年建县,是国家一类革命老区县。抗日战争时期,有以冷云为首的八女英雄(冷云、胡秀芝、杨贵珍、郭桂琴、黄桂清、王惠民、李凤善、安顺福)。抗战名将周保中、柴世荣及著名作家马可等先后在林口开展工作,领导抗日斗争和土地革命。是中国书法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有国家级书画家25名、省级书画家78名,书法、连环画、油画、冰雪画、蚕翼绣创作全国闻名。蚕翼绣被列入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多次被作为国礼,赠予俄罗斯、喀麦隆等国政要。集创作、展览、销售、培训于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成为林口文化新名片。

红色旅游闻名。林口县是八女英雄故里,境内有闻名中外的“八女投江”英雄事迹发生地和东北抗联遗址。“八女投江”纪念地于1999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地,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3年被评为黑龙江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和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6年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三批名录。“八女投江”殉难地被列入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八女投江”遗址纪念馆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第四批国防教育示范基地,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发展潜力巨大。林口县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毗邻绥芬河、东宁、密山、虎林、珲春5个国家一级口岸,境内公路、铁路纵横交织,牡佳高铁开通运营,通用机场建设纳入省“十四五”规划。拥有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金字招牌”,未来十年建设用地指标近800公顷。大力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发展战略,重点推进“4321”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即主攻石墨、水泥、煤炭、碳酸钙“四大资源优势产业”,壮大大鹅、中药材、小浆果“三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水能、风能“两大新能源产业”,推进文旅产业,加快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历史沿革:

清代分属三姓副都统、宁古塔副都统。

清末民初,此地有“森林之口”之称,并形成林子口小屯(今林口镇),又称中亮子。

1934年修筑图佳线铁路于此设火车站,取名“林口站”。

1936年林密线铁路正式运营后,林口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

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

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

1945年5月,改隶东满省,同年11月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6年4月,改隶绥宁省管辖。

同年5月,绥宁省决定,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地区合并设置五林县,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

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2月,从五林县划出恢复林口县,隶属合江省,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划回合江省。

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

同年5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

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

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

1983年9月,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2007年12月,将五林镇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形成今天的区域范围。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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