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此地在南宋绍兴年间建成的庙宇,名为景福院,故名。
景福镇治地位于县城东南46公里,距射洪县城28.2公里,北纬30o52’,东经105o10’。全镇东接双乐乡、射洪县金家镇和凤来镇,西邻观桥镇,南界紫河、安居镇,北连新生镇、乐加乡。宋代绍兴年间建庙宇,名景福院,后兴场。2001年,全镇总面积77.54平方公里,场镇面积0.78平方公里。镇辖32个行政村,场镇居民委员会1个。2001年末,全镇总人口47556人,12832户。少数民族7个,共7人。有土地面积7767公顷,耕地2289公顷,人均占有土地0.8亩。主要河流4条,其中1条最长,全长15公里。植被面积3007.8公顷,森林面积2229.8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7%。地属深丘,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7.1℃,降水量870毫米,无霜期280天左右,年均日照1113时。
历史沿革:
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建老场,名义隆场。
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建关帝庙,清乾隆时建新场,名景福院。
由于景福院比义隆场人多热闹,遂将义隆场集期解散,合并为景福院逢场,从此老场新场统称景福院。
清至民国初为三台县28乡之南路室火乡,驻景福院。
民国13年,建金家场。
原名金垣场,相传原为清代一金姓主建,因此地四周小山起伏,若似墙垣,而场居其中,故名。
民国13年复建,更名为金家场。
民国21年,建梦龙场。
因此地原有一梦龙庙,后渐形成聚落兴场而得名。
民国24年,设景福院联保、金家场联保。
民国29年,建景福乡、金家乡。
1951年,土地改革结束,进行民主建政。
仍设景福乡、金家乡。
并从原景福、乐加乡划出部分村分设梦龙乡,驻梦龙场。
从原景福、观桥、安居划出部分村分设新建太和乡,驻吊嘴。
从原景福、金家乡划出部分村分设陈古乡,驻陈古塘。
从原景福、两河乡划出部分村分设协和乡,驻雷家井。
1952年,恢复老场,并改为改为义隆乡,从景福、金家乡划出部分村组建新堰乡。
1954年,以谐音改梦龙乡为茂隆乡。
茂隆,有兴旺发达之意。
1955年10月,撤销义隆乡合并到景福乡,1956年又分乡,将原来的义隆乡改为双乐乡,因驻地李家楼俗称尼姑庙,因尼姑修行太苦,故更名双乐。
1956年,撤销新堰乡,分属景福、双乐、金家乡;将金家乡划归射洪县管辖;撤销太和乡,同年底又恢复。
1958年,分别成立景福、太和、双乐、茂隆、协和人民公社。
1961年,由茂隆、双乐、景福公社各划出部分生产大队组成新公社,因此地有一金龙桥,故名金龙公社。
1967年,景福公司更名向阳公社,金龙公社更名为金星公社。
1981年,地区内地名普查,因重名改太和公社为方垭公社,以境内方垭渡槽命名。
1984年,各公社分别改为向阳乡、双乐乡、方垭乡、茂隆乡、金星乡。
1992年9月,双乐乡、方垭乡、茂隆乡、金星乡并入景福镇。
协和乡并入紫河镇。
1995年10月,双乐划出单设双乐乡。
2019年12月,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双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景福镇管辖,景福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