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太伏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太伏场而得名。
2013年7月,农业部认定太伏镇为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蜀冠龙眼)。
泸县辖镇。1935年设太伏镇,1958年改太伏公社,1984年复乡,1992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64公里。面积114平方公里,人口7.3万。辖瓦房、芦湾、铁炉、吵咀、樟山、班竹、小石、仕黄、石桐、坝上、鹤鸣、王湾、凉桥、下桥、集聚、家安、忠烈、楠木、青龙爪、鸣虎、老鹰、石坝、永利、湖溪、玉盘、新瓦、吉安、良坝、石柱、鱼村、任湾、张坝、白米冲、王坪、龚湾、木村、杨山、石子、枣子、高桥、青杠、高长42个村委会和太伏、白云、万定、新路街4个居委会。乡镇企业有酿酒、建材、食品加工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小麦,盛产龙眼、荔枝。
历史沿革:
民国初期,太伏镇境域属凤仪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太伏镇,属第三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太伏乡,属第二区。
1950年11月,设区。
1958年,成立太伏人民公社。
1965年10月,撤区,并入兆雅区。
1984年,公社改乡。
1992年,太伏、新路、白云、万定4乡合并为太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