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处背靠山寨,前临沙滩,故名。
2017年12月,寨沙镇上榜广西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2014年7月,寨沙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寨沙镇位于柳州市东部,距柳州市69公里,距鹿寨县城30公里,东毗荔蒲、金秀两县,西邻鹿寨镇、南连四排乡、北接拉沟乡,323国道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两乡一镇”(即四排乡、拉沟乡、寨沙镇)的商贸中心。2005年6月撤乡并镇后,该镇面积485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辖22个村民委、1个社区,216个自然屯、7个街道、1个渔业社,镇党委下辖57个党(总)支部,党员1896人。共有耕地9.64万亩,其中水田4.9万亩,是全县地域最广,村委数最多的一个乡镇。寨沙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牧、桑、林、果、菜”五大主导产业,坚持“调特、调优、调稀”的原则,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桑蚕、头菜、淮山、马蹄、茨菇、黄桅子等优质农业产品,其中寨沙头菜、寨沙淮山和和尚岗茶油、和尚岗茶叶名扬区内外,畅销港澳及东南亚地区,其中寨沙茨菇在上海农业博览会中荣获金奖。该镇是闻名区内外的“桑蚕之乡”和“黄桅子之乡”。寨沙镇资源丰富,淮山种植面积0.85万亩,年产量1.3万吨,头菜0.45万亩,年产1.35万吨,桑园面积3.42万亩,年产鲜茧0.51万吨;境内森林覆盖率62%,成材林占25%,木材储备十分丰富;和尚江流域有丰富的原始水源林,与荔浦县蒲芦度假区相连,处于桂林大旅游圈内。丰富的资源适宜兴办桑蚕、淮山、马蹄、茨菇、头菜、木材、黄桅子色素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开发和尚江生态旅游资源。寨沙镇紧紧围绕“124”工作思路即:“用三到五年时间力争把寨沙建成柳州市东部重镇”的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带动战略和项目带动战略,认真做好“兴工、靓城、稳农、活商”四篇文章,全力建设一个平安寨沙、生态寨沙、富裕寨沙、文化寨沙和和谐寨沙。
历史沿革:
寨沙秦属桂林郡地,汉为始安县地。
隋仁寿初(601年)属兴安县地,大业初(605年)属始安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分属治安、宣凤县地。
至德二年(757年)属理定县地。
明正统五年(1440年)属永福县地。
民国十三年(1924年)析永福县的黄冕、鹿寨、寨沙3个区设置榴江县,县治寨沙镇。
1951年6月,雒容、中渡、榴江3县及修仁县第二区合并成立鹿寨县,划寨沙镇为第九区。
1958年8月改置寨沙人民公社。
1962年9月恢复区乡体制,复称寨沙区。
1966年5月,区改称人民公社。
1983年5月,人民公社改称区。
1987年5月起称寨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