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东面有条小河较深,传言此河系老龙栖身之处,乡民在此建寺祷雨,取名龙潭寺,又因乡镇驻地于此,故得名。
2020年4月,龙潭镇上榜第五届安徽省文明村镇名录。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龙潭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霍邱县辖乡。1949年建龙潭乡,1958年成立飞跃公社,1983年改龙潭乡,1992年撤区并乡时石庙乡并入。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30.5公里。面积101平方公里,人口3.6万。长(集)周(店)公路、105国道过境。辖龙潭、刘大竹园、小山、长郢、杨楼、新城、三里、小河集、桃红、大圩、五里堆、庙岗、刘新楼、朱圩、西仓房、石庙、陈棚、东圩、西闸口、裴桥、金小店、新集、龙王庙、南楼24个村委会。以农业为主,产水稻、小麦、油菜子、红麻、大豆、莲藕。乡镇企业有建材、专用肥、精米加工、印刷、植酸钙等厂。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就有龙潭乡;1949年解放后建龙潭乡;1961年置区划社时,建龙潭公社;1983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为龙潭乡;1999年4月撤乡设镇,龙潭乡改为龙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