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朗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林芝地区朗县辖镇,县人民0驻地。位于朗县中部。朗,系藏语“象鼻”之意,曾名子龙。1959年建乡,1988年撤扎热区为子龙乡,2000年将子龙乡改为朗镇。面积441平方千米。辖17个村(居)委会,24个自然村。镇0驻地帕日村。人口2 557人,藏族占98%。经济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耕地面积196.62公顷,农作物有青稞、小麦等,饲养牦牛、犏牛、绵羊、山羊等。有林地面积1.2万公顷,产葡萄、苹果、核桃、辣椒、虫草、贝母等。有小学、卫生院、商店。通公路、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