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明代末,建场,因此地风景秀丽,土地肥沃,但水源奇缺,常遭干旱,为祈求甘雨,以“风呼舞雩咏而归”而定名舞雩场。
2019年,撤销岷东乡、舞雩乡和伏龙乡,设立舞雩镇,将原岷东乡,原舞雩乡,原伏龙乡伏龙场社区1组、黄泽村、丛林村、砖房村、光明村、葵花村、向阳村,原下渡乡沙坝村、中和村和石溪镇石马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舞雩镇管辖,舞雩镇人民政府驻舞雩场街102号。
历史沿革:
民国时,为舞雩乡。
解放后,土改时分置为舞雩乡、高河乡。
1956年2月,高河乡并入舞雩乡。
1958年9月并入定文人民公社。
1959年7月,分出建舞雩公社。
1984年,复为舞雩乡。
2019年12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岷东乡、舞雩乡和伏龙乡,设立舞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