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水晶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水晶村得名。
2021年5月,水晶乡被命名为第五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
2019年11月,水晶乡上榜广西2019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水晶乡位于象州县北部,距县城52公里,东邻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西接鹿寨县导江乡,北毗鹿寨县四排乡。行政区域总面积138.23平方公里,辖水晶、竹山、马旦、龙团、甫上、雷安、新村、迷塘8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全乡总人口21807人,农业人口20980人,非农业827人。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8所,教学点26个,教师22S人,学生2844人。有卫生院1所,农村合作医疗所8所:电影院1座。
水晶地屑丘陵,地势东北高西南低,较高的山有大岭,海拔374.6米;森林面积68829亩,森林蓄积15486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4.98%。蕴藏有重晶石矿,年产矿3万吨左右。主要河流有水晶河。有甫上、金龙等12座小型水库,有效库容871.5万立方米。耕地面积47681亩,其中水田26739亩,早地20942亩。
经济发展以粮食、甘蔗为主,为县内粮食和甘蔗产区之一。2002年粮食总产量2069.6万公斤,人均有粮1000公斤,优质谷1297万公斤,占稻谷总产量的80.1%;甘蔗面积2万亩,2002-2003年榨季进厂原料蔗12.6万吨:桑园面积4215亩,全年产茧量3.8万公斤;水果面积3095亩。2002年全乡农业生产总值801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6520万元,财政收入35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99元。
历史沿革:
清代,属象州昌化里,北上里部分辖地及雒容县丰轨乡部分辖地。
民国时期,为象县水晶乡及雒容县朝敬乡部分辖地。
1949年12月,属大乐区。
1953年4月,划辖原属鹿寨县的雷安、河满等村。
1956年4月,属石龙县罗秀区。
1958年1月,全县撤区并乡,设水晶乡;同年8月改称水晶公社;同年9月与罗秀、麦棉2公社合并为东方红公社。
1959年3月,分出,复称水晶公社。
1960年5月,石龙县更名象州县,水晶公社属之。
1962年9月,改称水晶区。
1966年8月,复称水晶公社。
1984年7月,改称水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