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王坑村被命名定为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村。
王坑村位于大峪镇政府区域的西北部,于下冶镇大岭村相邻,北与王屋镇毗邻。全村18个自然村13个居民组248户980口人,区域面积1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00亩,退耕还林地830亩。两委班子成员8名,两委交叉任职2人,党员18人。
基础设施完善。投资1230万元,建设了各室齐全、功能完善的村级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游园1处,文化广场一个,极大了改善了人居生活环境。西封公路穿村而过,村级硬化道路7000余米,铺设自来水管道15000米,实现了道路组组通,自来水户户通,安装程控电话50门,手机500部,沼气使用率达70%。
主导产业:全村种植冬凌草400亩,从事建筑、劳务输出370人,从事交通运输30人,其他业务70余人。村内有大型肉鸡场一座,2010年人均纯收入4138元。
八年来,荣获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各种荣誉20余项。
2、机构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济源改为区制。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保甲制,区公所改成区署,区下设联保,王坑村属济源县大峪区署,区署驻扎大峪涧北。偏看联保处设在王庄村,辖王坑、朝村、董岭3个村。
1945年8月,济源解放,全县划分为7个区。王坑村归五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2月济源县设6个行政区,王坑村归五区管辖。
1954年1月,县政府为了加强对农村及农业生产队的管理,区下设乡。王坑村属五区董岭乡。
1955年9月,区改为中心乡。王坑村属董岭乡,归大峪中心乡管辖。
1956年11月,撤销中心乡建制,王坑村归大峪乡管辖。同年王坑村改为王坑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下设六个生产队。
1958年初,重新调整区乡建制,全县计1区、1镇、13乡。王坑村归大峪乡管辖。1958年8月,撤销区、乡、镇建制,实行乡、社合一,全县共建立13个人民公社。王坑村属大峪人民公社管辖,改为王坑生产大队,下设六个生产小队。
“文革”期间,1967年公社政权建制改为革命委员会,村亦相应建立革命委员会,王坑革委会归王坑人民公社管辖。1969年3月,大队党支部恢复工作,村行政组织改为王坑大队管理委员会,归大峪公社管辖。1981年11月,王坑管理委员会改为王坑大队。
1983年12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人民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建立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王坑村归大峪乡管辖,村级政权组织改为王坑村民委员会,
1988年6月,济源撤县建市,王坑村级建制与归属不变。
2000年6月,大峪乡撤乡建镇,王坑村归大峪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