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鸡林村而得名。因地处鸡冠山附近,原是一片林地称“鸡林”。鸡冠山森林茂盛,地理位置优越,又是朝鲜族居民较多居住。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鸡林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鸡林朝鲜族乡位于鸡东县东部,距县城6公里,面积50.33平方公里。上世纪20年代初期,有朝鲜族在此定居,1983年由鸡林乡改为鸡林鲜族乡。现有耕地面积4.3万亩,其中水田4.1万亩,旱田2000亩,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全乡辖6个行政村,10个自然屯。共有1.02万人口,鲜族占99.8%。
鸡林朝鲜族乡属穆棱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为水稻土,土质肥沃。2003年粮食总产1578.5万公斤,人均总收入达到3061元。多种经营有种药材、养鹿、培植木耳、养鱼等。
乡办企业有造纸厂、煤矿、砖厂和综合厂等。
文化生活十分活跃,有中学1所,小学1所,外语学校2所,乡有卫生院、广播站、电影院、老年协会等。
历史沿革:
鸡林一带,中华民国时期,由延吉和朝鲜等地流入的朝鲜难民垦殖,成立朝鲜族聚居的地方,属密山县管辖。
1941年9月,划归鸡宁县管辖。
1946年建立人民政权,设置鸡林村。
1949年7月,鸡宁县改为鸡西县后,设置鸡林区。
1950年7月,改为第六区。
1953年建立区级鸡林朝鲜民族自治区。
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鸡林朝鲜族乡。
1957年1月,划归密山县管辖。
1958年1月,将前进乡并入鸡林乡,同年8月改称鸡林人民公社。
1965年1月,正式划归鸡东县管辖。
1983年9月,进行政社分开试点,撤销鸡林公社,设置鸡林朝鲜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