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清朝后期,始有沈氏家族在此聚居、建庙和开设酒坊,逐渐形成集市,俗称沈家集,后简称沈集,沿用至今。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沈集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沈集镇地处沙洋县西北,荆潜公路沿线,与掇刀区麻城镇毗邻。现辖29个村,1个居委会,国土面积220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652.3公顷,总人口39375人。
国民经济。2002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3.1亿元,比上年增长7%;工农业总产值1.6亿元,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2900元;个体工商户总数600户,私营企业13家;全年共引进项目4个,引进资金1000万元,集镇至双庙路段的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
2002年实现财政收入656万元,其中地税85万元,国税40万元。全镇金融机构全年共投放贷款1200万元,2002年年末实现存款余额6000万元。
各项建设。集镇面积1.5平方千米,居住人口5100人,改建和兴建了镇中路、商贸街、文卫路、中心大道、向阳路等。自来水日供应量4000立方米。电话、传真机容量2000门,全镇242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开通电话,现有公用电话亭5个。有35千伏变电站1座,配电室40个,用电普及率100%。
党的十五大精神在实践中得到深入贯彻,-理论和“-”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文明集镇、文明单位、“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乡镇;工会、民兵、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支持人大、政协的工作,民主监督的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五”普法顺利完成,“四五”普法向纵深推进;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加大对“0功”和其它非法组织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保持了全镇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实行了涉农价格公示制,完成了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农民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和规范;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撤消了教育组,分流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合并重组了事业单位,精简了村组干部,加强了在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企业改制工作,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资产得到重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医疗制度改革得到拓展和完善。
历史沿革:
清朝后期,始有沈氏家族在此聚居、建庙和开设酒坊,逐渐形成集市,俗称沈家集,后简称沈集,沿用至今。
1868年(清同治七年),荆门境内编为12村,沈集镇属羔观村。
1914年,属荆门县第七区。
1939年9月,属荆门县第五区。
1940年6月,日军入侵,沈集沦陷。
1946年,沈集属森万乡。
1948年,国民党推行军政一体化,荆门县设置4个临时区署,23个乡(镇),沈集属森万区署。
1949年2月,荆门县分为14区,沈集属大官桥区。
9月,改属曾集区。
1952年11月至1953年春,调整乡级建制,沈集为第九区。
1956年,改为沈集指导组。
1957年,撤销指导组,恢复区建制,称沈集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称火箭人民公社。
1959年6月,改称沈集人民公社。
辖幸福(罗集)、马集、雷集、沈集、麻城5个管理区。
1961年5月,管理区改为公社(俗称小公社)。
沈集区辖沈集、马集、麻城、罗集、雷集5个公社。
1975年12月,撤区并社。
沈集区改为沈集人民公社,辖5个管理区。
1984年春,复称沈集区。
辖马集、罗集、雷集、麻城4个乡和沈集镇。
1986年1月,变更为荆门市辖沈集镇。
1987年10月,沙洋设县级行政区。
沈集镇属沙洋区管辖。
辖沈集、罗集和马集3个管理区,镇政府驻沈集,辖30个行政村242个村民小组。
2001年,撤销3个管理区。
2005年9月,合村并组。
王田、官坪并为王田村,马港、九湾并为港湾村,桥集、双凤并为凤桥村,郑湾、烧钱并为雨林村,马院、齐林并为乐山村。
老街、沈集并为沈集居委会。
2006年,全镇辖公坪、乐山、彭堰、双庙、帅店、郑岗、柴岗、林院、黄堰、公场、罗集、万店、向岗、黄坪、刘集、王田、丁坪、鄢岗、唐店、姚坪、港湾、凤桥、雨林等23个行政村和沈集社区居委会。
共有243个村(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