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民间相传龙江系深山龙王喷出涎水形成,龙王常循水现身于一片石头河床上,故称龙头。龙头渐成周边地区集市贸易之地,砻匠将生产的砻床(民间砻谷的一种工具)到龙头出售,生意非常兴旺,因而有了砻市之称,1912年后,砻床交易渐已消失,称砻市名不副实,于是以龙江为历史载体,改为龙市。又因是辖区,故名。
2023年1月,江西省爱卫会命名龙市镇为2022年度江西省卫生乡镇。
2014年7月,龙市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3年,龙市镇上榜江西省首批百强中心镇。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龙市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县府驻地。1950年为龙市镇和庄前乡,1958年合设龙市公社,1984年复置龙市镇。位于县境西部,面积33.3平方公里,人口1.7万,以汉族为多,有满、回、苗等4个少数民族。镇政府驻龙市。319国道、宁炎公路交会于镇内。辖龙市居委会及龙市、庄前、相公庙、石陂4个村委会。龙江自东南向东北贯境。农业主产水稻,产蔬菜。石陂、相公庙盛产茶油,被誉为镇内的“两大油缸”,相公庙的早梨、龙市的藤椅畅销省内外。乡镇企业有建筑公司及农机修配、草席、红砖、陶瓷、竹木加工、食品加工、丝毯等厂。镇内保存革命旧址多处,其中“毛泽东、-旧居”、“毛泽东第一次会见-旧址”、“红四军建军广场”、“红军教导队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