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乡政府驻地永发村而得名。寓意“永远发达“。
汤原县辖乡。1945年为鹤立县永发村,1948年属汤原县第九区,1956年置永发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60公里。面积69.9平方公里,人口0.9万。乡政府驻永发村。哈萝公路穿境。辖红丰、红城、红庆、红泉、红卫、常安、永发、保发、河发、联发、盛发、跃进、林场13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制鞋、火柴、扑克牌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小麦、大豆,兼产黄烟。
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已形成屯落。
1916年隶属汤原县第五区。
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
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划归汤原县管辖。
1956年2月,设置永发乡。
1957年11月,划归鹤岗市管辖,1958年秋成立永发人民公社。
1965年7月,划回汤原县管辖。
1984年7月,改为永发乡。
2001年3月,撤销裕德乡,并入永发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