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北临松花江而得名。
松江乡
辖区及资源
松江乡全境濒临松花江,属平原区。全乡总面积6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4万亩,以种植蔬菜为主。水利设施有大型抽水站1处,有效灌溉面积2.2万亩;机电井170眼,喷灌站12处,可灌田1.9万亩。乡办工业有机电、造纸、水暖器材、铸造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达2.2亿余元,为全省百强乡镇中娇娇者。全乡共辖农家、兴国、长兴、模范、联合、松江、江山、永民、宏伟、宏力、新民、新立、恒心、新兴、工农、振兴等1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4.7万人,其中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乡0驻地松江村。历史沿革:
原属桦川县管辖。
1937年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38年属水田乡。
1946年复归桦川县。
1952年又划归佳木斯市。
1956年3月,设置松江乡。
1958年9月撤销乡建制,并入东风人民公社,1961年改称松江人民公社。
1983年7月,将松江人民公社划分为松江、四丰2乡。
2004年3月1日,将松江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
松江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