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洛恩乡因哈尼古语“碑普洛恩”的简称而得名,意为人们定居的聚散地;哈尼先民南迁徙中,在当地聚居,再由此散居各地,故而得名。
洛恩乡位于红河县境南部,面积198.8平方公里。辖8个村委会、76个自然村,世居民族为哈尼族,是全州乡镇中唯一的纯哈尼族乡。年末总人口22481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13人。境内海拔1050米—2534米。年末耕地15565亩,其中水田7887亩、旱地7332亩。200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8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0元、农民人均有粮259公斤、粮食总产量达625.7万公斤。有棕榈1.8万亩、400万株,年产棕片400吨;茶园3376亩,产春茶10万公斤,产夏茶20万公斤;草果面积756亩,年产干草果30余吨。
历史沿革:
1970年,由甲寅区分出设洛恩公社。
1984年,改为设洛恩区。
1988年,由洛恩区改为洛恩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