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基本资料

绥滨县介绍

地名由来:1929年设绥东县,同年因与热河省绥东县重名改现名,以其县城东部绥东江岸旧绥滨埠得名;另说因其地处边境,又濒松花江,取绥靖和滨江之意;又据《中国地名由来词典》:因县治在绥滨镇,故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绥滨县人口数量为13.98万人,位列鹤岗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4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433位。

2020年8月,农业农村部推选绥滨县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

2020年4月,绥滨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8年9月,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绥滨县在列。

2017年12月,农业部认定绥滨县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6年2月,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绥滨县为2014—2015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绥滨县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下游与黑龙江交汇的三角地带,三面环水,中间绿洲。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东、南依松花江与同江市富锦市带水相连,西与萝北县接壤。东西长117.4公里,南北宽46公里,全县总面积3,344平方公里。县城距鹤岗市195公里,距哈尔滨市550公里。我县开发较晚,地处边陲,地广人稀,远离大城市,境内无化工企业和重工业,生态环境良好,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55490公顷的省级两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可谓是天蓝水碧,空气清新。我县是全国沿江岸线最长和岛屿较多的县份,黑龙江江水清澈,盛产三花五罗,是全国少数没有被污染的河流之一,黑松两江岛屿星罗棋布,沿岸森林葱郁,沟壑纵横,草原茂盛,自然风光迤逦,独具北国特色。有面积达数百公顷的月牙湖、南望海、中兴湾等自然湖泊,可供游人游泳、划船、垂钓、野炊,既可尽享走进大自然的愉悦,又可品尝质纯味美的龙江活鱼。有数百个界江岛屿和两江沿岸数百公里长的草原林地,栖息着大量珍稀野生动物,乘船游览黑龙江,既可观赏祖国北-特的山水景致,又可领略中俄两国优美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发展生态旅游和界江游潜力较大。

目前全县下辖3镇(绥滨镇、绥东镇、忠仁镇)、6乡(连生乡、北岗乡、富强乡、北山乡、福兴乡、新富乡)、109个行政村、167个自然村屯、3个国营农场。2021年末,户籍总人口为172521人(含农场),其中城镇人口83900人,乡村人口88621人。县属户籍总人口120856人,其中城镇人口32235人,乡村人口88621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常住人口为139795人。

历史沿革:

隋唐属黑水靺鞨部,后归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的“奥里米部”,金属胡里改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为黑龙江副都统辖区。

清宣统二年(1910),在高家屯设分防巡检。

1912年7月,划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

1913年末改为高家屯警察事务所。

1914年7月1日,改设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

1914年10月9日,奉令改为绥东城县佐。

1917年3月30日,以绥东县佐所辖区域设置绥东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

1926年9月,将设治局移至敖来密屯(今绥滨镇西敖来村)。

1927年于敖来村东一公里处始放新街基(今绥滨镇),并将设治局迁驻新建局署。

1929年1月,将绥东设治局升改绥东县。

因与热河省绥东县重名,将绥东县改为绥滨县,直隶黑龙江省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

同年6月23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绥滨县,并入富锦县。

1963年12月30日,恢复绥滨县,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为绥滨县的行政区域,县址设于绥滨镇,隶属合江专区。

1985年1月,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7年11月6日,划归鹤岗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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