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福龙瑶族乡因乡政府驻福龙街而得名。
2021年5月,福龙瑶族乡被命名为第五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
在宜州市南部。面积380平方公里。人口3.9万,其中壮族占70%,瑶族占15%。辖15村委会,有283自然村。原属都安瑶族自治县。1988年为福龙乡。1990年改福龙瑶族乡。产甘蔗等。有中小学16所。乡人民政府驻地烽火,又称福龙街,在庆远南33公里。人口720,有壮、汉等民族。因昔有烽火台,故名。为市南部重要集市。宜横公路经此。
历史沿革:
清代,分属忻城土县和永定长官司。
忻城土县管辖今福龙、永良、古桃、波奉、龙丁、凤朝、高山、弄桑(一部分)等村公所。
永定长官司管辖今同意、宜州、龙拱、翁同、龙侯、定满、京口、弄桑(一部分)等村公所。
民国初年,原属永定长官司辖区之村庄划归宜山县第十区(永定区);原属忻城土县辖区之村庄划归宜山县第十一区(忻城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原属永定长官司的永定、宜州分别设为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宜州乡并入永定乡。
1949年,永定乡划归理苗区。
1950年,同意、宜州、京口、龙侯翁同5个小乡划归第五区(石别区)。
1955年12月,上述5个乡连同忻城县第六区(加仁区)的福龙、永良、波奉、太平、风朝、高山、弄桑7个小乡划归都安瑶族自治县,合并设复龙区。
1958年,改复龙公社。
1961年,分设复龙、翁同、岐山3个公社。
1962年,3个公社并为复龙区。
不久改名为福龙区。
1966年,福龙区改公社。
1984年,福龙公社改乡。
1988年4月,福龙乡划归宜山县。
1990年8月,福龙乡改设为福龙瑶族乡。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宜州市设立宜州区,福龙瑶族乡属宜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