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大格勒乡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大格勒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3年7月,农业部认定大格勒乡为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亿林枸杞)。
大格勒乡位于市境东部,距市府驻地87千米。人口0.2万,全部为汉族。总面积0.6万平方千米。辖中村、东村、西村、新庄村4个村委会。1958年建大格勒-农场,1965年移交农建师,1968年改为格尔木农场大格勒分场,1979年建龙羊峡水库安置迁移移民后,于1980年设大格勒公社,隶都兰县,1982年划归格尔木市,1984年改为大格勒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