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境内多岭且道路弯曲得名。
2023年1月,湾岭镇被确定为海南省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湾岭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09年1月,湾岭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4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湾岭镇第三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湾岭镇坐落在琼中县城北部,镇政府所在地位于海榆中线公路与乌那线公路交汇处,往北至海口120公里,往南至琼中县城15公里,往西至儋州市那大镇67公里,交通条件便利,地理位置极为优越。全镇有20个行政村,100个自然村,133个村小组,总人口20036人,土地面积308平方公里,其中水田面积13673亩,坡地面积22097亩,森林面积44.55万亩。镇区属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达2462毫米,全年日照时间1600—2000小时,年均气候22.5℃。镇区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和森林资源,有大小河溪20余条,森林植被主要以山地雨林、沟谷雨林、常绿季雨林及大面积的经济林等组成,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
“五月荔枝、七月龙眼、九月绿橙”已成为叫响省内外的知名品牌和全镇农民群众增收的新亮点。2003年,湾岭镇北排绿橙水果基地获得了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认定证书,同时,该基地生产的绿橙被指定为亚洲博鳌论坛会和第五十三届世界小姐总决赛专用水果;此外,新仔科技示范园、黄竹涌瓜菜基地还被评为全省无公害瓜果菜基地。2001-2005年该镇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基层党委;2003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环境卫生乡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防“非典”先进单位;2004年,被国家环保总局评定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05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新坡村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法制示范村”。东坡诗石刻
东坡诗石刻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时代为明万历35年。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至橡胶园,南面向外延伸50米至省文物保护标志牌路边,西面向外延伸
历史沿革:
元明清属定安县(含南建州1329—1369年),南乡光螺图岭上峒。
民国初属定安县第四区枫岭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定安县第九区岭门乡。
抗日战争期间属定安县岭上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划归琼中县第二区大(墩)岭(门)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岭门乡48村划入定西特区。
1950年6月,撤销本县建制,属新民县(今屯昌县)岭门乡。
1952年,恢复琼中县建制。
1958年9月,属红岛公社。
1959年,拆出成立湾岭公社。
1971年12月,拆出成立乌石公社。
1983年,设湾岭区公所。
1986年,更名湾岭镇。
2002年,乌石镇、湾岭镇合并,设立湾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