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洪水镇因经常发生洪涝灾害而得名。
洪水乡位于县境东南部,湟水河南岸,距县府驻地15千米。人口1.8万,以汉族为主,还有回、土、藏族。总面积169平方千米。辖店子、双一、双二、高家湾、河西、上窑洞、阿西、阿东、马趟子、下街、马家营、李家壕、上王家、下王家、吴家庄、袁家庄、大寨子、石岭子、下沈家、马家岭、郭家庄、上马场、姜湾23个村委会。民国时置洪水乡,1950沿旧制设洪水乡,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1984年复设洪水乡。
历史沿革: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置洪水乡,归乐都县管辖。
1950年,沿旧制设洪水乡。
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
1984年,复设洪水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洪水乡,设立洪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