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民乐村而得名。取民众安居乐业之意,故称民乐。
五常市辖乡。1949年为第八区,1956年置民乐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置民乐朝鲜族乡。位于市境西北部,距市区15公里。面积52.5平方公里,人口1.2万,朝鲜族人口占80%。拉(法)滨(哈尔滨)铁路过境,通公路。辖富胜、星光、红光、东光、民乐、振兴、友谊、新乐、双义9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散热器厂、水箱厂、制米厂。农业主产水稻。地处平原,土质肥沃并建有民乐灌区。省水稻研究所在境内。
历史沿革:
解放后属于五常县第八区,1956年成立民乐乡,1958年成立民乐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公社实行乡(镇)建制,设立民乐朝鲜族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