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县得名。1984年以通河镇郊公社范围为基础,设立通河镇。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通河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通河镇位于松花江中游北岸,南与方正县隔江相望,北与凤山镇为邻,西与富林乡相连,东与三站乡接壤。是0通河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全镇总面积217平方公里,城区面积4.8平方公里,辖区包括6个社区、10个行政村。总人口556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6万人,占总人口的72%。耕地面积7.1万亩,其中水田3.5万亩,旱田3.6万亩。森林面积46平方公里,覆盖率为21%。
2006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为5.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0367万元,农业总产值7200万元。财政收入710万元,引资310万元,全镇农村人均收入476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360元。
通河镇23个基层单位中,有县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4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全镇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镇村道路实现了水泥硬化,水、电、通讯、文化娱乐设施齐备。镇内道路宽敞明亮,两旁绿树成荫,夜晚灯火辉煌,江畔公园人潮涌动,形成了富有现代气息的工业城镇风貌。
悠久的历史文化,濡染了诚信、尚贤、包容、乐善的通河镇人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凝聚了抢抓机遇、奋勇争先、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通河镇,这座新兴的工业城镇,正以“经济重镇、现代新镇、文化名镇、党建强镇”为努力建设发展的目标,热忱欢迎海内外和各界朋友来共商大计,携手合作,同绘明天发展蓝图。
历史沿革:
民国初年(1912),大通县政府从三站迁至此地建城关镇,是为“通河街”,1946年通河解放,称“通河街”为“城区”。
1950年1958年撤销城区成立通河镇人民公社。
1965年1月,将城郊农村11个生产大队划出,成立镇郊公社。
1984年撤销公社实行乡(镇)建制设立通河镇。
1995年,撤销镇郊乡将其并入通河镇,2011年2月,撤销桦树乡将其并入通河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