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河得名。绍水原意指小水源,因缺少水源,易受干旱得名,后村名为摆干旱,1931年修谱时,将小改绍,故名绍水。
2020年8月,经过复查审核,绍水镇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7年7月,农业部认定绍水镇为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双孢蘑菇)。
全州县绍水镇位于县境西南,距县城26公里,距桂林市96公里。东北与才湾镇相连,南与凤凰乡、咸水乡交界,西与资源县接壤。全镇土地总面积250平方公里,辖17个村民委员会和绍水市场社区委员会,241个自然村,总人口5.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万人。该镇交通、区位、资源明显,湘桂铁路和国道322线一级公路贯穿南北,境内有省级驻镇单位3个,县级驻镇单位7个,资源丰富,交通便捷,通讯发展迅速(手机信号覆盖全镇,程控电话普及乡村),素有“桂北明珠”和“桂北第一重镇”之称。
绍水镇盛产稻谷,是全区产粮基地。经济作物以柑桔、银杏、茶叶为主。林地面积11.46万亩,主要有杉树、马尾松,主要林产品有松脂、油菜、油桐、竹制品和木制品。地下矿产有锰、锡、煤。水能蕴藏量大。
2003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15亿元,完成财政收入688万元,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入2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
280万元、年利税达100多万元的世昌铁合金有限公司,投资280万元的龙江水田站,投资80万元的红砖厂已先后竣工投产,投资660万元的绍兰铁路双道工程已实现通车,总投资740万元的双龙、天源环、黄茅江3个水电站已竣工投产。
1998年10月该镇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之后相继被列为广西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广西重点镇,先后荣获区“文明镇”、“卫生镇”、“双拥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清代,属宜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建宜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称白沙乡。
解放初,属咸水区。
1952年,属第六区。
1957年秋,属绍水乡。
1958年秋,属咸水公社。
1961年,属绍水大区。
1968年,绍水分出咸水为绍水公社。
1984年,改为绍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