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山而得名,因其大境村有一镜子山,镜与境同音,用境取代镜,故名大境。
大境瑶族乡位于灵川县东南部,东界恭城县、灌阳县,南邻阳朔县,西接潮田乡,北连海洋乡。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64公里。洞(洞井)大(大境)公路穿山而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大境瑶族乡属高寒山区,位于海洋山西麓。全乡人口1.2692万人,是瑶族聚居地。共有水田面积8573亩,早地面积6573亩。物产资源丰富。林木资源有杉、松、茶、白果树、三木药材、八角、毛竹等;矿产资源有重晶石矿、铅锌矿,据地质专家考察,贮藏量居广西第二;土特产有水蜜桃、香菇、笋干、茶叶等:盛产果菜,尤以红宝石西红柿最为有名。畜牧业兴旺,主养山羊、猪、鸡、鸭等。全乡有企业347家,全年工业总产值10000万元大关。
历史沿革: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辖区属临桂县东乡,清朝末年,属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前期,沿袭清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临桂县潮田区十合乡和左右溪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辖区称十合乡和左左溪乡。
1949年,撤乡设区,辖区属潮田区;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同年12月成立区人民政府,辖区仍属潮田区。
1950年10月,各区改以数字排列,辖区属七区,是年12月,调整为十三区。
1952年10月,辖区改称第二区。
1954年6月,辖区设大境、新寨、乐育、黄泥江4乡,仍属第二区。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辖区上述4乡合并为黄泥江乡。
1958年8—9月,进行乡境区域调整,黄泥江乡撤销,并人潮田乡,随即撤销潮田乡,成立潮田人民公社,辖区属潮田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潮田人民公社划分为潮田、旺塘、黄泥江3个人民公社,辖区称黄泥江人民公社,现辖区的大境、新寨2个村民委员会属潮田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划归灵川县,是年8月,恢复区建制,黄泥江人民公社撤销,并入潮田区。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从潮田区析出,成立大境人民公社,机关驻大境圩,因此得名。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大境乡,机关驻地不变。
1993年8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撤销大境乡,成立大境瑶族乡,其行政区域为原大境乡行政区域,机关仍驻大境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