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政府驻于盐窝村,因此得名。据传明朝洪武二年(1369),由直隶枣强迁入,居民以晒盐为生,周围是盐滩,产盐在此集中外销,初称“盐墩”后称“盐窝”。
2023年4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盐窝镇为山东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特色专业镇)。
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推介盐窝镇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肉羊)。
2022年4月,盐窝镇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乡(镇、街)。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遴选推介盐窝镇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盐窝镇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肉羊)。
2018年12月,山东省文明委推选盐窝镇为2018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村镇。
2014年7月,盐窝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7年1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盐窝镇第六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盐窝镇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城22.5公里,辖40个自然村,50个村民委员会。有10550户,总人口36334人,其中男18571人,女17763人,非农业人口2050人。全镇总面积111.5平方公里,有耕地6083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400公顷。
历史沿革:
1931年,利津县第三区下设盐窝镇。
1948年,撤销第三区及所设乡镇,设立左王区及下设盐西乡、盐东乡等。
1955年9月,三区更名为盐窝区,下设区辖盐窝镇。
1958年2月,撤销盐窝区及下设乡镇,设立县辖盐窝镇;9月,更名为盐窝公社。
1963年9月,更名为盐窝区。
1968年5月,更名为盐窝公社。
1984年7月,更名为盐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