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清水镇因发源于境内云雾山的西河水清澈而得名。
大竹县辖乡。1953年置清水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乡。位于县境西南部,距县城10公里。面积44.8平方公里,人口2万。210国道贯穿境内。辖明光,万心、野鸭、红星、松林坡、大石桥、曙光、水井、驷马、老书房、新拱桥、何家、拱桥坝、火光14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乡镇企业有采煤、建筑、建材等行业。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子,产苎麻。养殖业有蚕、生猪、家禽、淡水鱼、羊。
历史沿革:
秦代时期,属巴郡宕渠县。
唐代时期,属大竹县。
1953年3月,析清水乡置民主乡。
1958年9月,2乡合并为清水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清水乡。
2000年6月,乡改清水镇。
2004年2月,民主乡并入清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