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高明镇因2004年高滩乡和明滩乡合并取两乡首字而得名。
高明乡位于大竹县东南,地处大竹县与垫江县交界处,东到垫江县,西至大竹城,北通周家镇,南达石子镇,距县城42公里,竹周路、竹垫路、观文路贯穿全乡,交通十分便利。全乡面积5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492亩,其中田15827亩,田8666亩。乡境属浅丘平坝区,有天然林6000余亩,退耕还林4000余亩。矿藏有铁和石英砂,无工矿企业,是一个纯农业大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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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及社会事业
全乡总人口有29665人,辖11个村,1个社区,121个村民小组,918名党员。农业人口29011人,高明乡有450米的高滩场街(老街),约2000米的高明街(新街)。境内有高滩河、东河两条河流,有两个小型水库;有中学一个,小学10个,幼儿园11所,共有学生4027名;有2所卫生院,有技术人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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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06年,全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7756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899元;农业总产值11312万元;财政收入14万元;全乡农民纯收入达到3223元;粮食总产量14879吨,油料总产量551吨,生猪出栏33652头,外出务工收入2920万元。
历史沿革:
秦代时期,属巴郡宕渠县。
唐代时期,属大竹县。
1953年3月,置高滩乡、明滩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乡。
2004年2月,高滩、明滩2乡合并为高明乡。
2015年,高明乡撤乡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