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包家镇因包姓人家于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在境内修建包爷庙(后称包家庙)而得名。
包家镇位于垫江县西南端,距县城37公里,幅员面积42平方公里,辖6村1居委,48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3229人。
包家镇交通便利,澄沈路、包兴路贯穿全境,村村通水泥路,社社通公路。水资源丰富,大沙河、龙溪河穿境而过,南部紧邻长寿湖,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非常适宜农作物生产。目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初显成效,规模种植了万亩柑橘和万亩蔬菜,并依托长寿湖湿地保护区、万亩橘海开发集观光、休闲、餐饮于一体的“湖畔橘海生态观光旅游产业带”,现代农业发展形式喜人。工业初具规模,包家岔路口至场镇公路沿线拥有2家保温材料厂、3家榨菜加工厂、1家纸管厂、1家砖厂等企业,形成了集食品加工、建材生产、纸制品加工等无污染企业为主的“包兴工业产业带”。作为毗邻4A级风景旅游区——重庆长寿湖的边贸特色小城镇,包家镇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以“突破、进位、共富”为思路,以“生态橘海,乐活包家”为发展特色的湖畔橘海生态旅游名镇发展总体规划,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和环境友好型工业,重视农民新村、公路、休闲广场等民生工程建设,不仅帮扶群众创收增收,共同富裕,更注重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建设新农村、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
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属巴国。
秦汉时期,属巴郡。
明代,属涪州。
清康熙年间,名包家庙,属涪州白石里;光绪四年(1878年),属涪州正北区;宣统二年(1910年),名包家场,属涪州第四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包家乡,驻包家场,属涪陵县第五区。
1953年3月,由涪陵划归垫江县,属第十区。
1955年1月,属鹤游区。
1958年6月,包家乡改为包家公社。
1983年3月,包家公社改为包家乡。
2007年7月,包家乡改置包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