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清初,喀喇沁左翼旗派一支蒙古族人来到大凌河支流汤上河两岸的水草丰美之地驻牧,并在此设立王府的牧马场而得名。
草场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16.8公里,东接老爷庙镇,西与南哨镇和平房子镇毗邻,南与南公营子镇接壤,北靠大凌河。总面积60平方公里,共有1920户,8379人。辖6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
该镇地势东、西、南高,北低,平均海拔300米左右。由南到北有一条季节河贯穿全乡流入大凌河。在季节河两岸有5个村。
乡办企业有加工厂、白灰厂、砖厂、油毡纸厂等。近年来村办、个体的商业网点、运输、饮食服务等,繁荣了农村经济。
农业以粱为主,全乡有耕地面积18716亩,机电井80眼,修大、小塘坝70座。山建工程16000亩。有大、中、小型拖拉机25台,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产量逐年增长。
全乡造林面积41864亩,有果树1062亩,主要产苹果、梨等。
乡内有中学一所、小学六所,有文化站、广播站、医院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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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辽代属利州阜俗县所辖,金、元袭之,明初属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1403)属蒙古兀良哈三卫朵颜部牧地,后金天聪九年(1635)属喀喇沁左翼旗地,清乾隆十三年(1778)实行“蒙汉分治”,汉族人属建昌县奈木皋管辖,蒙族人属旗管辖,1914年属凌源县大城子区老爷庙乡辖,1930年属凌源县大城子区汤上乡,1940年实行“蒙汉合治”,属喀喇沁左旗十二德堡村管辖,1945年9月属凌源县老爷庙区管辖,1946年草场东部属喀喇沁左旗第一努图克管辖,西部属第二努图克管辖,1949年属第喀喇沁左旗第二努图克草场村,1958年属老爷庙人民公社辖,草场是作业区,1961年属草场人民公社,1983年属草场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