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随县命名,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故而得名。
长白镇位于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右岸,地理座标为东经128度11分21秒,北纬41度24分32秒。东西北与马鹿沟镇接壤,南临鸭绿江,与朝鲜国两江道惠山市隔江相望,南北长5.4公里,东西宽5.2公里,面积30平方公里,城区面积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1公顷。平均气温3.1摄氏度,最高气温32.2摄氏度,最低气温零下36.4摄氏度,年降水量518.5毫米,全年日照时数2649.5小时,全年无霜期为129天左右。
(二)历史沿革1947年将城镇八大村改为四个村。即:民主村、白山村、解放村、绿江村。1949年10月,长白区公所改为第一区(城厢区)人民政府。
1951年11月,增设长白镇公所,第一区迁至马鹿沟村。
1955年7-9月,撤区建乡,城关区改为长白镇人民委员会。设镇长1人,副镇长2人。
1958年11月-。农村由互助组变为高级社,将解放村三个初级社合并为红塔高级社,民主村四个初级社合并为星光高级社,绿江村五个初级社合并为绿江高级社,白山村勤俭社合并到民主村星光社。从此,白山村被撤销,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取消乡镇人民委员会政权,实行政社合一体制。
长白镇成立红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除镇内三个高级社外,管理半截沟以上20个管理区。公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
1965年3月,批判了""一大二公"",撤销了原来的红旗人民公社,划出了半截沟公社、马鹿沟公社、龙岗公社,成立长白镇人民政府。设镇长1人,副镇长1人。
1966年5月,""0""初期,仍以人民公社为工作机构。
1970年2月经县革委会批准,成立长白镇革命委员会,设书记兼主任1名,副书记兼副主任3名。
1981年撤销革委会,改为长白镇人民政府。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镇长1名,副镇长2名。
(三)行政区划:长白镇位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是长白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内辖有解放、民主、绿江三个行政村,绿江、塔山、长松、民主四个居民委员会,于1999年被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
民主遗址
民主遗址批次和公布时间:第五批1999.2.26地址:长白县长白镇民主村年代:新石器时代类别:古遗址管理单位:长白县文管所是否开放:否位于长白县城东南郊,地属长白镇民主村。遗址东西长约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