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系藏语俄石道一窝液音译,意为草地,故名。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草地乡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草地乡位于九寨沟县东南方,距县城46公里。东与甘肃省文县石鸡坝乡哈南村交界,西与县内勿角乡、郭元乡接壤,幅员面积10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050亩。辖上草地、下草地、杨家湾三个行政村,五个村民小组,298户1368人,属于白马藏族为主的藏、汉杂居乡。
草地乡境内干湿季分明、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平均海拔1380米,夏季温暖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降水360-550mm,年日照时数2000h左右,土壤以黑色腐质土为主,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产业发展主要是依靠种养植业和劳务输出,产业发展以传统农业为基础。
除传统农业种植土豆、玉米外,大力发展中药材等种植产业,种植了重楼、白芨、羌活、党参等特色中药材346余亩,发展优质核桃10余亩,种植红脆李30余亩,枇杷种植30亩,另有黄草坪230余亩复垦土地流转。成立了一家养殖合作社,该合作社主要养殖白马藏鸡。现建立了一个藏香猪养殖基地,养殖中蜂。
历史沿革:
清末民初,属上草地、下草地、杨家湾、盐土山、马尾山5藏寨,称关外五寨,后因藏、汉战争,盐土山、马尾山两寨瓦解,剩下上草地、下草地、杨家湾关外三寨。
1955年,析郭元乡置草地乡。
1959年,并入郭元乡。
1962年,析郭元乡置草地乡。
1973年,草地乡改草地公社。
1975年,从各村抽出部分人设黄草坪大队。
1982年,黄草坪大队并入联合大队,更名杨家湾大队。
1984年3月,草地公社改草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