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安曲,藏语意为“至高无上”。
2022年1月,安曲镇被评定为2021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
红原县辖乡。原由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嘎生尔玛、茸冬玛、漫玛落、塔洼7个部落组成,属查理寺。1958年将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并合建安曲乡,属?理县。1960年划归q红原县。1973年改安曲公社。1984年复安曲乡。位于县西部,距县城31公里。面积667.1平方公里,人口2791人。原国道213线过境。辖哈拉玛、夺龙2村委会。以牧业生产为主,产品主要有牛羊肉,牛羊皮,牛羊毛,牛奶及其加工产品酥油、奶渣等。
历史沿革:
1949年,属查理寺哈拉玛、龙日玛、夺玛、嘎生尔玛、茸冬玛、漫玛落、塔洼7部落。
1957年,属阿坝县。
1958年,哈拉玛、龙日玛、夺玛3部落合并为安曲乡,属理县,其余4部落并入查理乡,属阿坝县。
1960年,划归红原县。
1973年,改安曲公社。
1984年,安曲公社改安曲乡。
2013年,撤销安曲乡,设立安曲镇。